一、赛事名称
2023北京田径公开赛——海淀赛区
二、比赛时间
2023年5月28日
三、比赛地点
北京林业大学
四、组织架构
指导单位: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
北京市体育总会
主办单位: 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
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
五、赛事规模
500人。
六、竞赛组别与项目
注:U为Under,A为Above,与国际年龄分组接轨。
(一)项目:200米男子/女子
U18(16-17岁,2006年-2007年出生)
U20(18-19岁,2004年-2005年出生)
U23(20-22岁,2001年-2003年出生)
U30(23-29岁,1994年-2000年出生)
U35(30-34岁,1989年-1993年出生)
A36(35-39岁,1984年-1988年出生)
A40(40-44岁,1979年-1983年出生)
A45(45-49岁,1974年-1978年出生)
A50(50-54岁,1969年-1973年出生)
(二)项目:5000米男子/女子
U20(18-19岁,2004年-2005年出生)
U23(20-22岁,2001年-2003年出生)
U30(23-29岁,1994年-2000年出生)
U35(30-34岁,1989年-1993年出生)
A36(35-39岁,1984年-1988年出生)
A40(40-44岁,1979年-1983年出生)
A45(45-49岁,1974年-1978年出生)
A50(50-54岁,1969年-1973年出生)
A55(55-59岁,1964年-1968年出生)
(三)项目:铅球男子/女子
U18(16-17岁,2006年-2007年出生)
U20(18-19岁,2004年-2005年出生)
U23(20-22岁,2001年-2003年出生)
U30(23-29岁,1994年-2000年出生)
U35(30-34岁,1989年-1993年出生)
A36(35-39岁,1984年-1988年出生)
A40(40-44岁,1979年-1983年出生)
A45(45-49岁,1974年-1978年出生)
A50(50-54岁,1969年-1973年出生)
A55(55-59岁,1964年-1968年出生)
七、报名费:单项80元,每人限报2项
八、报名渠道:现场扫码报名
九、竞赛办法及录取名次
(一)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》和本次比赛竞赛规程;
(二)比赛器材、号码布与参赛卡由大会统一提供;
(三)田赛项目规则
铅球重量
男子 20-29岁 18-19岁 30-39岁 40-49岁 16-17岁 50-59岁 60岁及以上
7.26千克6千克5千克
女子 18-29岁 30-39岁 40-49岁 16-17岁 50-59岁 60岁及以上 /
4千克3千克/
(四)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三人时(含三人),则该项目只记录成绩但不录取名次;
(五)名次录取
所有项目一次决,按各组别前三名录取。(注:具体竞赛日程将根据报名情况,以比赛当日的竞赛编排为准);
十、奖励办法
各组别前三名运动员颁发金、银、铜牌并发放赛会奖金,其他完赛选手发放电子版成绩证书,奖励金额如下:
选手奖金(元)
每组第一名 140
每组第二名 120
每组第三名 100
十一、运动员赛前领物
(一) 运动员赛前领物时间:
2023年5月27日,10:00-20:00
2023年5月28日,8:00-18:00
(二)运动员赛前领物地点:北京林业大学
(三)运动员领取物资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,无身份证将无法领取参赛物品,现场签署《个人参赛免责告知书》;参赛物品允许代领,代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;
(四)运动员参赛物品包含:号码布、别针、参赛卡。
十二、运动员检录
(一)检录时间
各项目开赛前25分钟开始检录。具体竞赛日程组委会将在赛前以及现场进行公示。
(一)运动员检录时,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参赛卡,并佩戴号码布。不得在号码布上作任何折叠和裁剪。(检录时身份证、参赛卡与号码布缺一不可,否则将无法参赛)
十三、场地布局图
十四、医疗救护
(一)组委会将在场内设置固定医疗点以及救护车作为赛事保障,运动员可随时请求帮助;
(二)医疗站工作人员有权根据选手健康状况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。如运动员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,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,由选手本人承担。
十五、保险
本次比赛为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提供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,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,任何错误的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,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。
十六、技术官员和裁判员
由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负责选派。
十七、处罚措施
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,裁判员有权中止运动员比赛,并当场没收违规运动员号码布,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1、以虚假年龄、虚假身份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;
2、径赛项目,运动员第一次抢跑,同组所有运动员将被给予警告,如再有运动员抢跑,则取消第二次抢跑的运动员比赛资格;
3、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号码布;
4、私自制作、涂改、遮挡号码布;
5、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,干扰比赛秩序,聚众闹事、打架斗殴等;
6、隐瞒自身健康状况以及提供虚假报名信息;
7、其他违反赛事规定、影响社会安全、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。
十八、申诉
参运动员如对比赛或判罚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或作出裁决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,可自行提供申诉证据,申诉费 800 元,胜诉退还,败诉不退。
十九、后续赛事相关信息组委将会通过“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baa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,请参赛运动员务必关注,以免影响参赛。
二十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组委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二十一、遵守规则,尊重裁判,尊重对手,享受比赛。